关于宿松县自来水厂宿松县污水处理工程的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18-12-14 浏览次数:1114

项目名称:宿松县污水处理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宿松县自来水厂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宿松县城区、向阳河与白洋河交汇处柳家湾附近。详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环评报告表:《宿松县自来水厂宿松县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编制单位与完成时间:安庆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于2008年3月18日编制完成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单位及文号:宿松县环境保护局,松环建【2008】56号

占地面积:40000m2;

投资总额:5800万元,环保投资3900万元。

本项目于一期工程于2011年1月通过宿松县环保局验收,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能力为2万m3/d,验收内容包括全部管网系统、进出水系统、污泥脱水系统,现对其进行二期建设内容验收,宿松县自来水厂在2018年6月5日委托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其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进行“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查阅企业相关资料根据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等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并根据现场情况于2018年6月13日编制完成验收监测方案,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告),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和6月21日对该项目废气、噪声和废水等污染源排放状况和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及检查,根据监测结果和环境管理检查情况,编制了本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为该项目的验收及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现予以公示。


附件一:验收意见

附件二: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