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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我省发布文件推进奶业振兴 保障乳品质量安全

发布日期:2018-12-24 浏览次数:2032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省奶产量达到50万吨以上,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意见还提出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力度,开展生鲜乳质量第三方检测试点等。

  优源头:

  登记良种奶牛建立“数据库”

  意见明确,我省将重点发展蚌埠、合肥、淮南、马鞍山等奶牛生产优势区,优先发展滁州、六安、淮北、亳州、阜阳等奶牛生产增长区,鼓励发展阜南、埇桥等特色奶山羊新发展区。

  同时,推广应用奶牛场信息化管理软件、物联网系统、全混合日粮(TMR)自动饲喂、自动挤奶、生鲜乳质量检测等智能化设施设备。到2020年,创建省部级奶牛标准化养殖示范场4个以上,规模养殖比重达到90%以上。

  此外,实施奶牛群体遗传改良计划,在存栏100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企业培育高产奶牛核心育种群。开展良种奶牛登记,建立奶牛生产性能数据库,推广奶牛选配利用标准。到2020年,全省奶牛平均单产水平达到7吨以上。

  保质量:

  开展生鲜乳第三方检测试点

  意见鼓励多种乳制品产品生产,合肥、芜湖、蚌埠、马鞍山等城市周边大力发展低温乳制品,并鼓励大型乳品企业发展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发酵乳等液态乳制品。

  到2020年,全省大型乳品企业加工水平得到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品质进一步提高,力争新培育1个以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同时力争培育2个以上国内有竞争力的全产业链奶业龙头企业。

  意见还支持乳品企业自建、收购养殖场,提高自有奶源比例,促进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支持生鲜乳质量检测建设,开展生鲜乳质量第三方检测试点。规范生鲜乳购销行为,依法依规打击不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以及凭借购销关系强推强卖兽药、饲料和养殖设备等行为。

  强监管:

  建立乳品企业“黑名单”制度

  我省将严格执行婴幼儿配方乳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应当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等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问题报告制度。

  此外,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涂改标签标识以及在标签中标注虚假夸大内容等违法行为。提倡和鼓励使用生鲜乳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支持乳品企业建设自有自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基地。

  同时,支持乳品企业开展质量安全承诺活动和诚信文化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并推动税务、经济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实现乳品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建立乳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促发展:

  挤奶储奶设备纳入农机补贴

  省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每年安排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乳制品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奶业品牌等奖补。将秸秆加工、牧草收割(切割、打捆)、草料饲喂、挤奶设备、储奶设备、奶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等机械,纳入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范围。

  同时,将奶业振兴工作纳入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支持范围,对规模养殖场、生鲜乳质量检测、乳制品加工流通等给予重点支持,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跟进投入。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