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巢湖市鸿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混凝土临时拌合站项目的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18-10-30 浏览次数:924

巢湖市鸿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混凝土临时拌合站项目位于含山县林头镇龙台行政村。公司成立于2011年04月07日,经营范围:混凝土、砂浆、免烧砖生产、销售;新型环保材料、外加剂销售;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劳务。由于2017年9月巢湖市鸿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承接了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芜合高速公路改扩建含山段混凝土施工工程,需建设一座临时拌合站,为工程建设提供混凝土建筑材料。为合理、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利用含山县林头镇龙台行政村现有的拌合站建设本项目,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至2019年10月20日止。因此公司投资80万元建设“年产10万立方混凝土临时拌合站项目”为工程建设提供混凝土建筑材料。根据现场踏勘可知:本项目建设2条混凝土搅拌生产线,年生产10万吨混凝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巢湖市鸿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并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巢湖市鸿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混凝土临时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含山县环境保护局以含环审[2018]100号文件下达了《关于巢湖市鸿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混凝土临时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项目情况简介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万立方混凝土临时拌合站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巢湖市鸿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含山县林头镇龙台行政村。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 2018年 第9号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05月)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规定,我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建成情况以及《巢湖市鸿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混凝土临时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完成自查确定验收范围为年产10万立方混凝土临时拌合站项目及其配套的环保工程、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并在此基础上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委托安徽碧之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验收检测,监测时间为2018年10月17-18日。结合安徽碧之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验收检测报告(见附件)我公司编制完成了本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为该项目的验收及环境科学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现予以公示。


附件一:验收意见

附件二: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