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天地高纯溶剂有限公司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的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18-09-12 浏览次数:910

2018年6月19日,安徽天地高纯溶剂有限公司根据安徽天地高纯溶剂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补充环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天地高纯溶剂有限公司技术改造位于宿松县临江产业园(复兴镇同兴村)内。占地面积22.4亩。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内容如下:

1、生产工艺:由“三级精馏脱水+三级氧化+二级加压精馏”生产工艺改为“一次氧化+五次吸附+一次常压精馏”生产工艺;

2、物料输送方式:由“物料输送泵为离心输送泵”改为“节能型气动隔膜泵替代离心输送泵”;

3、操作方式:由“人工操作”改为“DCS 控制系统”;

4、氧化剂变换:由“高锰酸钾作为氧化剂”改为“臭氧作为氧化剂”;

5、设备变化:停用 4 个塔、13 个冷换器、3 台反应器及 16 个附属设备和 8 台工艺泵;

6、减少冷却循环水量:循环水由原来的 600m3/h 减少到 100m3/h,新鲜水补充量由原来的 6m3/h 减少到 1m3/h;

7、锅炉改造:将4t/h 燃煤锅炉(稻壳)蒸汽锅炉改为 6t/h 天然气锅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1、2008 年宿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松发改许可[2008]48 号文) 对宿松龙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HPLC 级医药试剂项目一期工程进行了立项;

2、2008 年宿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松发改许可[2008]48 号文) 对宿松龙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HPLC 级医药试剂项目一期工程进行了立项;

3、安徽天地高纯溶剂有限公司生产工艺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通知”(宿经信办[2016]26 号);

4、《关于安徽天地高纯溶剂有限公司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宿松县环境保护局,松环建(2017)61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130.5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5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安徽天地高纯溶剂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复兴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乙腈、烷烃类生产线、卤代烃类生产线、乙醇生产线、脂类生产线、醇类生产线、酮类生产线、醚类生产线精馏产生的废气通过冷凝器冷凝回收—活性炭吸附二级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外排;此外企业燃煤锅炉通过技术改造改建为燃气锅炉并通过15m高空进行排放。

(三)噪声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种泵和冷却塔等生产设备。企业通过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设备清洗废水、釜残、废活性炭送有资质的铜陵市正源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危废处置中心安全处置;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期间,无组织废气厂界下风向3个点位的VOCs排放浓度符合《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14 )表5中厂界监控点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废气乙腈生产生产工序中有组织废气出口的乙腈的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6标准;丙烯腈、氰化氢各批次浓度值、排放速率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氨的各批次的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GB 14554-93)。锅炉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验收期间无组织以及有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期间,本项目废水排口废水中pH、COD、SS、NH3-N、五日生化需氧量、丙烯腈的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均满足复兴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验收期间废水达标排放。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1#、2#、3#、4#监测点两天的昼、夜间厂界噪声均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验收期间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验收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评审批手续齐备,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建议予以通过安徽天地高纯溶剂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现予以公示。


附件一:验收意见

附件二: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