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松县圣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万平方米人造石英石项目的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18-09-07 浏览次数:879

宿松县圣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万平方米人造石英石项目位于宿松县隘口乡隘口村。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10亩。该项目2017年8月1日宿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松发改许可[2016]113号文对本项目进行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宿松县圣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承担并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宿松县圣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万平方米人造石英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宿松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8月29日以松环建[2017]96号文件下达了《关于宿松县圣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万平方米人造石英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项目情况简介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9万平方米人造石英石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宿松县圣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宿松县隘口乡隘口村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 2018年 第9号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05月)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规定,我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建成宿松县圣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万平方米人造石英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完成自查确定验收范围为企业年产9万平方米人造石英石项目及其配套的环保工程、主体工程、辅助工程。该项目于2017年申请验收,在验收现场踏勘过程中,发现项目原料发生了重大变化,无雨污分流措施,污水处理及回用设施设置不规范,无事故应急设施,固废暂存场所设置不规范以及废气处理方法不规范,因此企业委托安徽华森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宿松圣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万平方米人造石英石项目变更可行性论证报告》。2018年企业再次申请验收,并在此基础上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委托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验收检测,监测时间为2018年7月25-26日。结合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验收检测报告(见附件)我公司编制完成了本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为该项目的验收及环境科学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现予以公示。


附件一:验收意见

附件二: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