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科合肥微小型燃气轮机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微小型燃气轮机研发及产业化(一期)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7-09 浏览次数:951
2018年07月03日,根据中科合肥微小型燃气轮机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微小型燃气轮机研发及产业化(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现予以公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巢湖花山工业园振兴大道以北,花山路以东;
性质:新建;
规模:年试验0.1MW燃气轮机20台、1MW燃气轮机10台;
工程组成与建设内容:微小型燃气轮机研发及产业化(一期)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科合肥微小型燃气轮机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微小型燃气轮机研发及产业化(一期)项目》,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5月19日完成审批文号为巢开环审字(2018)10号。
该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没有环境投诉以及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为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5万元,环保投资0.5%。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微小型燃气轮机研发及产业化(一期)项目年试验0.1MW燃气轮机20台、1MW燃气轮机10台的主体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及配套公用工程。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是职工办公生活废水、车间保洁废水。经过企业自建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花山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项目的燃气轮机整机测试时,1MW燃气轮机采用柴油作为测试燃料,测试时会产生柴油燃烧废气;项目试验间是封闭状态,燃烧废气全部有组织排放,企业将1MW和0.1MW燃气轮机的燃烧废气分别经测试试验平台上方的集气罩进行收后听过15m高和18m高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噪声燃气轮机、冷却塔、水泵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设备放置在车间内,利用厂区建筑物隔声,对生产设备采取了有效的吸声、减震、降噪等措施。在厂区内合理的加强了绿化带的建设。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包括职工办公生活垃圾、废透平油、废透平油桶、废含油手套和含油布。生活垃圾、废含油手套和含油布统一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废透平油、废透平油桶暂存到危废暂存场所存放,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部分:2018年6月04日-05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下风向3个点位的颗粒物的最高值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验收期间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部分:2018年6月04日-05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排放废水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监测日均值满足花山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总磷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验收期间废水达标排放。
3)厂界噪声:2018年6月04日-05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南、西、北监测点两天的昼、夜间厂界噪声均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验收期间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实际现场踏勘情况,此次验收涉及的微小型燃气轮机研发及产业化(一期)项目年试验0.1MW燃气轮机20台、1MW燃气轮机10台,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齐全,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措施及其批复要求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已经采取的各类污染物治理措施有效。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基本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参加人员的单位及人员名单、验收负责人(建设单位)、验收人员包括人员的姓名、单位、电话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