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中科伟业装修装饰有限公司年产300套木质展示柜生产项目的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19-04-20 浏览次数:1075

合肥中科伟业装修装饰有限公司在长丰县吴山镇租赁长丰县吴山镇宜敏白鹅养殖场厂房2200平方米及办公楼2栋,投资建设年产300套木质展示柜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额1151万元,厂房建筑面积2200m2。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项目备案,项目编码为2018-340121-50-03-016090(详见附件)。项目现已投产,2018年7月31日长丰县环保局对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长丰罚字【2018】45号),企业于2018年7月14日缴纳了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缴款回执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文)中有关规定,该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企业于2018年6月委托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合肥中科伟业装修装饰有限公司年产300套木质展示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10月18日取得长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合肥中科伟业装修装饰有限公司年产300套木质展示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为长环建[2018]188号。根据现场核实项目情况简介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00套木质展示柜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补做环评)

建设单位:合肥中科伟业装修装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长丰县吴山镇018县道西侧,具体如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所示,项目所在地东侧为018县道,隔0108县道为合肥江淮园艺,南侧为合肥市江淮园艺用地,西侧为池塘及农田,北侧为空地(具体见附图2项目周边概况图所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 2018年 第9号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05月)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规定,我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建成情况以及《合肥中科伟业装修装饰有限公司年产300套木质展示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完成自查确定验收范围为企业年产300套木质展示柜生产项目(不包括浸漆工序)及其配套的环保工程、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并在此基础上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委托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验收检测,监测时间为2019年1月7-8日。结合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验收检测报告(见附件)我公司编制完成了本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为该项目的验收及环境科学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现予以公示。


附件: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