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松县春江粮油有限公司大米加工及粮食烘干项目的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19-06-10 浏览次数:990

宿松县春江粮油有限公司在安徽省宿松县五里乡牌楼村,投资3000万元,购置热风炉、烘干机、大米加工线、低温升碾米机等机械设备,达产后可形成年产日烘干粮食300吨(1.5万吨/年)、加工粮食100吨(2.0万吨/年)生产规模。在五里乡牌楼村建设大米加工及粮食烘干项目。项目在宿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项目备案,项目编码为松发改许可[2017]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文)中有关规定,该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企业于2017年5月委托安庆市环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宿松县春江粮油有限公司大米加工及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8月4日取得宿松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宿松县春江粮油有限公司大米加工及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为松环建[2017]43号。根据现场核实项目情况简介如下:

项目名称:大米加工及粮食烘干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宿松县春江粮油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安徽省宿松县五里乡牌楼村,项目南临乡村道路,东、西、北三侧是丘陵山地。具体位置见附图1。详见附图1地理位置图、附图2周边概况图、附图3 周边现状图。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 2018年 第9号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05月)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规定,我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建成情况以及《宿松县春江粮油有限公司大米加工及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完成自查确定验收范围为企业大米加工及粮食烘干项目及其配套的环保工程、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并在此基础上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委托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验收检测,监测时间为2019年4月19-20日。结合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验收检测报告(见附件)我公司编制完成了本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为该项目的验收及环境科学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现予以公示。


附件: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