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1000吨新型药用辅料项目第二阶段的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19-10-25 浏览次数:1307

(1)项目名称:年产11000吨新型药用辅料项目第二阶段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规模:年产11000吨新型药用辅料项目

(4)本次验收规模:年产2500吨微晶纤维素建设项目以及年产500吨纤维素钠项目涉及的主体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

(4)建设单位: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5)建设地点: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6)备案情况:项目于2011年2月25日经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淮开管[2011]22号文备案。于2011年8月29日经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淮开管[2011]81号文变更项目选址

(7)环评文件情况:于2011年12月委托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2年3月12日通过淮南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淮环复[2012]11号。

(8)验收工作由来:该项目工程于2013年6月进行开工建设,2015年7月27日通过该项目一期验收,验收文号淮环函【2015】178号。企业在2019年6月完成建设年产2500吨微晶纤维素建设项目以及年产500吨纤维素钠项目主体工程及其相应环保工程,企业调试运行稳定后于2019年7月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做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在2019年7月对其年产2500吨微晶纤维素建设项目以及年产500吨纤维素钠项目进行“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通过查阅企业相关资料根据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等于2019年7月10日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并根据现场情况于2019年7月12日编制完成验收监测方案,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告),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至7月18日对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源排放状况和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及检查,根据监测结果和环境管理检查情况,编制了本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为该项目的验收及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现予以公示。


附件: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