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原野标识工程有限公司年产8万套标识标牌及智能化广告标识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阶段性)的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0-02-10 浏览次数:1099

合肥原野标识工程有限公司位于长丰县吴山镇工业集聚区昌岭路和百花大道交叉口(经度:117.088970 纬度:32.069729),建设生产厂房3栋,建筑面积16850.5m2,用于年产8万套标识标牌及智能化广告标识牌的生产。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2,周边关系图见附图3。

本项目2018年8月委托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合肥原野标识工程有限公司年产8万套标识标牌及智能化广告标识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8月20日由长丰县环境保护局长环建[2018]139号关于《合肥原野标识工程有限公司年产8万套标识标牌及智能化广告标识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合肥原野标识工程有限公司在2019年9月对其年产8万套标识标牌及智能化广告标识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通过查阅企业相关资料根据验收监测技术规范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并根据现场情况于2019年9月编制完成验收监测方案,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告)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确定企业本次验收为分阶段验收,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9月12日和2020年1月13日-1月14日对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源排放状况和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及检查,根据监测结果和环境管理检查情况,编制了本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为本项目的验收及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现予以公示。


附件: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