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鞍山市宇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验收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0 浏览次数:1004

马鞍山市宇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含山县铜闸镇长岗村(经度:118.046572 纬 度:31.480717),购置生产设备新建年产 50 万只玻璃杯项目厂房总建筑面积 420m2。 项目区东侧为荒地(规划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南侧为马鞍山市富民复合肥厂空置厂 房,西侧为马鞍山市富民复合肥厂厂区空地(工业用地),北侧为马鞍山市富民复合 肥厂空置厂房。 2020 年 8 月,马鞍山市宇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委托芜湖和一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马鞍山市宇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只玻璃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马鞍 山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以马环审[2020]318 号文件下达了《关于马鞍山市 宇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只玻璃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项目情况 简介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 50 万只玻璃杯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马鞍山市宇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含山县铜闸镇长岗村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 2018年 第9号 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05月)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务院令,第682号)规定,我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建成情况以及《马鞍山市宇顺玻 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只玻璃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完成自查确定本 次验收范围为年产50万只玻璃杯项目整体环保竣工验收,即为年产50万只玻璃杯项目 涉及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并在此基础上编制验 收监测方案。2020年12月30日-31日由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验 收检测,结合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验收检测报告(见附件),编制 完成了本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为该项目的验收及环境管理提供依据。现予以公示。

附件: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