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加工 15 万平方米玻璃制品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29 浏览次数:565

合肥市朗佳玻璃加工有限公司年加工 15 万平方米玻璃制品项目选址于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路与金巢大道交叉口东北角安徽神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内,其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17°54' 31.471",北纬 31°38' 03.970"。项目租赁厂房,主要从事钢

化玻璃及中空玻璃的加工生产,建筑面积为 4200 平方米,年加工钢化玻璃及中空玻璃 15 万平方米。目前本项目一条中空玻璃生产线主体设备产能等相关建设内容尚未全部建设完成,即为年产钢化玻璃 50000 平方米、中空玻璃 50000 平方米。

2021年4月委托芜湖和一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合肥市朗佳玻璃加工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平方米玻璃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6月17日以环建审[2021]13018号文件下达了《关于合肥市朗佳玻璃加工有限公司年加工15

万平方米玻璃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1年12月已提交改项目排污许可。

项目情况简介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15万平方米玻璃制品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合肥市朗佳玻璃加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路与金巢大道交叉口东北角安徽神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内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 2018年 第9号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05月)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规定,我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建成情况以及《合肥市朗佳玻璃加工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平方米玻璃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目前本项目建设了一条钢化玻璃生产线和一条中空玻璃生产线,尚有一条中空玻璃生产线未建成,完成自查确定本次验收范围为阶段性验收,即为一条钢化玻璃生产线和一条中空玻璃生产线(即年产钢化玻璃50000平方米、中空玻璃50000平方米)涉及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并在此基础上编制验收监测方案。2021年10月16日-17日由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验收检测,结合安徽

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验收检测报告(见附件),编制完成了本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为该项目的验收及环境管理提供依据。现予以公示。


附件:报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