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设施扩能提质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31 浏览次数:287

       一 项目概况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污染环境、传播疾病、威胁 健康、危害很大,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各类危险废物 中的首要危险废物。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健康以及环境要求的不断增加,安庆市政府为了保护本地区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民众健康,建设“安庆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原安庆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能力为12t/d,爆发疫情后,医疗废弃物量日益增长,新增口罩垃圾产量叠加其它类型新增医疗废物。导致安庆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现有的处置设施一直都在满负荷运行,给处置中心的管理、运营带来巨大压力。处置设施由于设备老化,效率下降导致运行、管理成本逐年递增,而医疗废物处置规模逐年增高,现有的处置设施装置已无法满足目前安庆市及辖区内的医疗废物增长的需求。

       安庆发投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启动安庆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 置设施扩能提质项目,扩能前处置规模为12t/d,扩能升级后处置规模为14t/d 。医废处置中心主要装备 (热解焚烧炉) 采用国内成熟技术,主体设备根据国内的基础设计进行采购组装。焚烧工艺选择技术稳定、成熟的热解烧炉工艺,焚烧烟气停留时间不低于2s ,焚烧炉高温段温度不低于850℃ ,燃烧效率不低于99.9% ,热灼减率小于5%。焚烧烟气采用“SNCR 脱硝+冷却炉+半干急冷塔+中和反应塔+布袋除尘器+引风机+碱 液洗涤除酸塔+除雾塔+烟囱”等先进的处理措施,保证各种废气能够达标排放。根据2021年3月23日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发改许可〔2020〕89 号”文对本次扩能提质项目对本项目进行批复,同意本项目建设。2021年5月30日委托安徽凯格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2021年10月28日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宜环建函[2021]45号)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批复。安庆发投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建设。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1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0万元。本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始建设,于2021年12月30日申领排污许可证,将本项目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于2022年4月建设完毕并进入试运营阶段。至2022年8月,日接受的医疗废物量达到14吨。现阶段本项目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接收处理的垃圾来源于安庆市。

       2017年1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第五条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负责。建设单位与受委托的技术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受委托的技术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可以通过合同形式约定”。安庆发投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7月委托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2号)中的相关要求,受企业委托并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并认真收集、分析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的有关资料,据此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分为启动、现场检查、编制监测方案、实施监测 和核查、编制监测报告五个阶段, 现予以公示。


附件: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