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光明槐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海如米厂标准化储粮仓建设项目的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18-09-30 浏览次数:1071

安徽光明槐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海如米厂标准化储粮仓位于巢湖市槐林镇潘付村,项目投资200万元利用原米仓临时仓库进行拆除重建,主要建设一座标准化储粮仓。

安徽光明槐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海如米厂标准化储粮仓建设项目于2015年5月15日通过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号:巢发改综字[2015]150号),并于2014年8月安徽光明槐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写《安徽光明槐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海如米厂标准化储粮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11月26日本项目获得巢湖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安徽光明槐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海如米厂标准化储粮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审字[2014]76号)。2018年7月25日安徽光明槐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做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海如米厂标准化储粮仓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巢湖市槐林镇潘付村。详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周边概况:本项目东侧为米厂加工车间、南侧为米厂职工宿舍及办公楼、西侧为宁波储备库、北侧为农田,其中米厂相关设施是已建,为同行业和相辅行业,不对本项目产生影响。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2025m2;

投资总额: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9万元。

安徽光明槐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委托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其海如米厂标准化储粮仓建设项目进行“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查阅企业相关资料、根据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等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并根据现场情况于2018年7月27日编制完成验收检测方案,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等文件的要求,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8年08月08日和8月09日对该项目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等污染源排放状况和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现场监测及检查,根据监测结果和环境管理检查情况,编制本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为该项目的验收及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现予以公示。

2018年09月30日


附件一:验收报告